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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九章 我和你天下第一好

献给系统的挽歌 肥柴柴 3305 2024-12-22 07:57

  不知道其他高中是什么样子,第一中学高一高二是固定双休,周五下午放学,周日回来晚自习。

  而高三年级是单休,周六下午放学,周日晚自习。

  校园历第二周,星期五。

  午后五点。

  林扉、童薇光、钟怀勋、庄旭和高杰一起回家,视觉效果上就是五个人两台自行车,那两个男生都有自行车,只是校外长坡骑不动,选择推车。

  夕阳斜斜,偶然泛起的微风带着些许秋意。

  放学高峰期,校外长坡,人头济济,清一色都是校服,两侧摆满摊贩,以及客人络绎不绝的商店,包括文具店、奶茶店和杂货店。

  “林扉,等下要不要去体育馆打篮球?”庄旭邀请道。

  高杰兴奋道:“我们五个人,再找一个路人,正好三打三,一边两个男生一个女生,绝对很好玩。”

  这小子就是想和妹子一起打篮球。

  林扉拒绝道:“不了…”

  庄旭问道:“为什么?”

  “我不会打篮球。”

  “没关系,我们教你呗。哪有男孩子不会打篮球的!”高杰一副理所当然的样子。

  林扉强压着怒气,不爽道:“没有规定男生一定要会打篮球!”

  尽管少年表现得克制,但不难看出怒意。

  两人没有继续强求。

  紧接着,高杰又问道:“哦,对了,这周做什么作业?”

  这不是一个硬性规定,却也是班长的义务,就是每周假期前,班长会将本周的作业写在黑板右下角,同学们放学前都会看一眼,记下来。

  只不过,高一七班的班长是庄旭,这个男生胆大心不细,总是粗心,加上开学一两周,忘了。

  钟怀勋回答道:“数学课本的课后题。”

  “做在课本上吗?”

  “不,要做在单行本上。”

  “要抄题?”

  “要的!”

  此话一出,连同不参与聊天的林扉也没忍住,长叹一声,最讨厌抄题了。

  高杰说出了少年的心声,道:“真是的,做题可以理解,抄题目是几个意思?!”

  钟怀勋倒是发挥了三好学生的姿态,正色道:“抄题是好事,让我们记下题目,学会审题,以及揣摩出题人的意图。”

  庄旭嘀咕一句:“出题人的意图是什么?”

  这是明知故问的。

  庄旭可是全班学号第二的男生,遇上一个题目,立马就能知道囊括哪些知识点。

  却不料。

  沉默许久的童薇光,面无表情,正儿八经插了一句:“他想我们死。”

  此话一出,校外长坡,先是一阵沉默,而后不知道是谁“噗”了一声,最后包括林扉在内,四个人都没绷住。

  哈哈哈。

  没想到这个冰山美少女会语出惊人。

  童薇光没有幽默细胞,而是认真分析,得出结论――它想我们死。

  从某种程度上说,童薇光的说法也没错,出题人的意图确实是想要差生去死。

  在气氛逐渐和谐起来时,一行五人下坡了,来到体育馆。

  庄旭和高杰要去打篮球,在此分别;钟怀勋的父母也开车过来了,到这里接女儿放学回家,因为坡道并没那么宽广、加上周五放学高峰期,所以进入坡道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,总是在体育馆上车。

  上车前,钟怀勋挥手道:“那明天中午见。”

  别忘了明天要一起参加漫展。

  林扉和童薇光异口同声:“哦。”

  就这么。

  仅剩下林扉与童薇光,两人打算在广场吃个饭,再各回各家。

  一路上,少年想起什么,问道:“话说…你中午在饭堂为什么要坑我?”

  “坑你?”童薇光不明所以。

  “就是…你对谭姐姐说,要我cosplay,你才愿意cosplay。”

  这不就是一种坑人吗?

  完完全全把少年摆上台面了,下不来。

  童薇光不假思索,道:“没有坑你的意思,纯粹是心血来潮,上了两周的学,发现一个很有趣的事情,同学们喜欢说这样子的话――某某去,我也去。我本身对于漫展不感兴趣,碍于任务不得不去,心血来潮想要给自己加点动力,就这么说了。”

  只要林扉去,那我也去。

  一听这话,坡道尽头的少年,在夕阳的掩护下,脸上不经意间发烫,故作自然,“原来是这样子…”

  这不是一件坏事,这个没有心的女生开始模仿心。

  模仿,是创新的第一步。

  “我想要体会更多的情感,不那么高深莫测的情愫,而是细微而简单的情绪,例如周五放学回家的喜悦,周日上学的沮丧…”

  从体育馆到广场,需要经过一座红色巨桥,桥梁底下是贯穿本市的母亲河。

  少年与少女走在桥梁之上的人行道。

  童薇光穿着一身纤尘不染的校服,背着一个扁扁的书包,一袭灰白发被江面上吹来的黄昏之风吹得飘扬。

  一直以来,左胸像是被打了一个洞,每每呼吸时,就像是有风穿堂而过,满是虚无。

  而今,闭上眼,风声似乎没那么聒噪。

  我,想要的不多,只是周五放学的喜悦,以及周日上学的烦闷。

  “那你呢?”

  面对童薇光的话锋一转,林扉有些疑惑,“我?我怎么了吗?”

  “为什么就是不愿意尝试接受庄旭和高杰?”

  少年实在太失败了。

  饶是童薇光,几年不上学,重返校园都不会孤身一人,随随便便都能交上朋友;反而是这个一直上学的人,成为了班上的独行侠。

  闻言,林扉脸不红心不跳,一本正经道:“我不跟两种人做朋友。”

  “哪两种人?”

  “第一,比我优秀的人;第二,比我垃圾的人。”

  “啊?”

  哪怕是向来表情不丰富的童薇光,这一会儿也有些愕然。

  林扉补充说明:“我不要和比我优秀的人做朋友,因为这样子会显得我像个配角;我也不要和比我垃圾的人做朋友,两个可怜虫在一起,好像更可怜,负负不会得正。”

  虽然没有明说,这里的朋友是同性友人。

  灰白发少女嫌弃道:“听起来超麻烦的。”

  “而且,还有一个很重要的点。”说到这里,林扉的脑海中浮现出庄旭和高杰锁在一起的自行车,眼中闪过一抹不自然之色。

  “什么点?”

  “庄旭和高杰是最好的朋友,中间没有我插足的余地,哪怕勉强形成友谊,我也只是次要的存在。”

  对于高杰而言,庄旭是挚友。

  对于庄旭而言,高杰是挚友。

  那我算什么?

  我希望自己在别人心目中是最重要的。

  我想要独占别人的全部情感。

  我的内心有一个黑洞,吸收所有的情感。

  我希望大家都和我天下第一好。

  少年的发言总是那么扭曲、极端、偏执,以及黑暗,却让人很容易理解,至少童薇光是理解了。

  太矛盾了。

  永远不愿意付出真心,却又想要得到别人的毫无保留。

  “不过,林扉的心眼真的很小,完全不像一个男生,超小气的。”

  林扉,性别男,性格女。

  哈哈哈。

  林扉红了脸,傲娇道:“要你管。”

  “那我和你天下第一好…反正我只认识你…”

  童薇光空无一物,一个人都不认识,只认识林扉,自然是和他天下第一好。

  “哼,你不要和我天下第一好,管好你自己!”

  明明渴望最真挚的情感,在对方掏心子时,自己却又退缩了。

  患得患失,踽踽独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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